乌兰巴托,2026年2月27日,蒙古国总统宣布,已提出《撤回国家大呼拉尔议员法》法律草案。
总统办公厅主任乌伊勒斯图格勒德尔表示,蒙古国总统作为蒙古人民团结的象征,依据宪法承担巩固国家与人民之间信任、维护社会团结的重要职责。在履行这一职责框架下,为加强和完善公民社会对议会的监督,总统发起并起草了《撤回国家大呼拉尔议员法》草案,并拟提交国家大呼拉尔审议。
蒙古国实行议会制政体。总统认为,议会的权威与声誉关系到国家根本利益、独立与国家安全,具有特殊重要意义。议员的道德操守、责任担当以及选民的信任,是议会公信力的核心要素。
近期,部分议员卷入盗窃、贪污腐败及滥用职权等刑事案件,甚至出现严重道德失范行为,却以议员豁免权作为掩护,违背了宪法关于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”的原则,引发公众广泛批评。民众不断要求尽快纠正和解决这一问题。
虽然宪法规定,议员若违背所宣誓的誓言,可予以撤回,但相关条款尚未形成可操作的法律机制。因此,总统提出该法律草案,旨在落实宪法相关规定,完善实施路径。
该草案明确了撤回议员资格的依据,包括:为对存在道德违规行为的议员依法追责创造法律条件;对违背宣誓誓言并构成严重违规的议员,须经议会伦理小组委员会及全体会议审议,并根据宪法法院的裁决予以撤回;若议员犯罪事实经法院终审判决确认,将予以撤回;提高在议会拥有席位的政党的责任,对通过政党名单比例制当选且发生严重道德违规的议员,予以撤回。